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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学英文摘要的撰写:理解和技巧2008-5-30 22:12:47

在上篇博客中,笔者对中文论文的英文标题的翻译和撰写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读者能充分认识到书写论文的英文标题其实并不简单和枯燥,而是一项充满了创造力的工作,需要具有坚实的英文基础知识和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更需要我们的想象力。现在,笔者进一步讲解如何撰写中文论文的英文摘要。国内发表了许多关于讨论撰写英文摘要的文章,有的从语言角度,有的从书写文风角度,有的则根据学科领域不同角度来探讨摘要的书写技巧和规范要求,其中不乏经典之作,建议读者广泛阅读。而本文主要从听力学学科的角度出发,基于笔者多年审阅英文摘要翻译的经验,希望帮助读者学会阅读这些似乎无法登入大雅之堂的豆腐快文章,从而掌握撰写英文摘要的基础知识。

 

论文摘要基本定义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论文摘要的定义,根据20064月由美国师范教育出版的最新版《学术文章和科研项目书写指导》一书(Guidelines for Academic Papers and Research Projects),摘要的英文单词是“abstract”,定义为“The abstract is a brief, comprehensive summary of the contents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you have prepared, including the derived conclusions and implications. It allows the reader to attain a quick overview of the content and scope of your research. A good abstract is accurate, self-contained, concise and specific, non evaluative, and coherent and readable. An appropriate length for the abstract is between 75-150 words, depending on the nature and complexity of the work.”,可翻译成“摘要是作者撰写的对其科研项目内容简洁、全面的总结,其中包括研究结果和意义。摘要能使读者对作者研究领域和范围快速预览。一份优秀的摘要须准确、通达、简明、具体、不带任何个人评价色彩,但又通顺易读。视论文性质和复杂程度不同,摘要的文字长度可以不同,不过控制在75150字左右为佳”。

既是摘要,顾名思义,字数必须简明扼要,这是学术杂志最起码的要求,著名的《国际听力学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udiology)明确要求投稿论文的摘要字数不能超过150字,同样,《美国听力学会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Audiology)也要求摘要不能超过150字。对摘要文字的限定不仅反映在听力学的学术论文刊物上,其它学科的学术杂志也有同样的规定, 《应用神经心理学》(Applied Neuropsychology)规定摘要字数必须少于150字,而《职业和环境医学杂志》(Journal of 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Medicine)则要求摘要字数最多不得超过135个字。由于中文和英文不同,一般中文摘要的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下。

摘要文字的限制只是规范摘要书写的一个容易量化和检查的指标,在某种程度上主要反映出作者的语言基本功。而如何书写出高质量、过目不忘的摘要内容则完全是考验作者对自己科研项目的了解程度和具有创造力的再现思维能力,这种要求不仅是对英文基本功的挑战,更是对作者中文水平的挑战,因此,了解英文摘要撰写的格式和结构非常重要。由于本文篇幅有限,将不对摘要的各种格式和结构做过多的介绍,有意者可阅读由《内科学纪事》前主编Edward J. Huth博士撰写的《内科学纪事75周年:历史的回顾》(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 at Age 75: Reflections on the Past)一文,该文对结构式摘要的书写规范做了精辟的回顾。

一般讲,生物医学论文英文摘要主要采用由美国《内科学纪事》推荐的结构式摘要格式,即我们常见的由目的(purpose or 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组成的4段式结构,根据不同的期刊要求和不同的论文形式,所涉及的段式还可增加或变化。比如上面谈到的4段式结构主要适合应用研究和试验,如果论文属于评论、分析或综述等,则摘要的结构可以变成背景(background)、总结(summary)和结论(conclusions)等。因此,在投稿前,作者最好仔细阅读目标期刊对于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这些要求一般都排在期刊前面,起到告示作用。国内主要听力学期刊均,包括本刊,均采用了结构式摘要的规范格式,只是没有对具体论文形式做出进一步区分而已,因此,许多综述性的论文也生搬硬套地使用4段式结构,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英文摘要常见问题

 

摘要篇幅过长,往往会失去简明扼要的特色,而变成论文的一部分了,这是笔者在审阅国内中文论文的英文摘要时,见到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迄今为止,笔者见到最长的英文论文摘要字数远远超过500字,在篇幅上,该摘要已经变成了一篇接近全文的墙报论文。究其原因,大概有二,其一是作者懒于动笔,重新去撰写一篇新的摘要,依样画葫芦,直接将其论文的主要部分译成英文即可,好的略作修饰,不好的,干脆一字不改,匆匆交差,反正国人也不会去细读中文论文的英文摘要。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论文的中文摘要也没有特色,主要将几个部分简单组合、原封不动地译出,几乎没有修改,读来乏味。其二是作者的英文功底火候不够,相对前一种情况,这些作者的中文摘要也有写的非常漂亮的,引人入胜,然而由于缺乏英文基本功,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正如笔者在上期讨论如何撰写英文论文标题时指出一样,作者苦于没有丰富的词汇,常常一词多用,加之缺乏英文写作技巧,使得作者不敢随心所欲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非常可惜。

下面这个例子便可充分说明前面讲到的这些问题。在《30个家系84例耳聋患者康复调查分析》一文的中文摘要里,其中一段写道:75%63/84)未经康复的耳聋患者无听觉言语能力;13%11/84)有听力康复而无言语康复的轻、中度耳聋患者言语功能存在,而重度患者言语功能不全;12%10/84)经过听力语言康复的轻中度耳聋患儿言语功能健全。”首先,该篇中文摘要读来拗口,结构松散,表达混乱。用词不当、前后不统一是一显著问题,如“言语”和“语言”二词混用,一处是“言语康复”,另一处又变成“语言康复”;在阐述主要概念时,表达不清,比如“言语功能不全”到底指的是患者的言语的生理机制天生“不全”,还是指患者康复后的言语表达能力依然没有得到改善,效果不明显?“言语功能存在”的描述也是非常含糊。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作者可能缺乏听力学的基础知识,对有些非常重要,且又常见的专业术语使用不当,如“轻中度耳聋患儿”的说法便是互相矛盾,“轻中度”和“聋”是两个描述听力损失完全不同的定量概念,前者是不能用来形容后者,否则会出现象“轻中度近视的盲人”这种错误的说法。其实,该摘要最大的问题还是作者的逻辑思维表达混乱,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原意试图去比较不同听力损失程度的患者通过不同康复后的效果,但是,在其行文中,缺乏清晰的论述,而使得比较的主体和内容似乎变得不可理解。

让我们进一步分析该文的原英文翻译:“Rehabilitation training weren’t made in 63(63/84) patients, no competence for hearing and speech. Hearing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were made but speech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weren’t made in 11(11/84) patients. Competence for hearing and speech were presence in gently and middle deafness patients but unsoundness in severity deafness patients.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were made in 10(10/84) patients. Competence for speech were improved.”这种类型的英文摘要目前在国内比较普遍。该原译文基本是中文的直译,文字臃长,仅此一段便有61个单词之多,几乎占了该摘要一半篇幅为多。作者的英文基本功不够,主要表现在用词不准确,翻译拗口,如将听力和言语“能力”一词译成“competence”,我们知道这个英文单词的基本含义指资质能力,多用于描述人的综合素质能力,不是生理能力或是人体功能,如听力和会话等。当然,原译文的“gently and middle deafness”的翻译则是其显而易见的败笔,“mild and moderate hearing loss”可以说是听力学使用最多的、最常见的英文了,显而易见,作者没有掌握听力学的基础知识。另外,从句子结构分析,作者通篇使用被动语态,这也是英文写作的一大忌讳,应该尽量用主动语态。至于其它的一些小错误比比皆是,没有将百分比正确译出,单复数不分等,便不一一指出了。

修改后的英文摘要是“75% patients without rehabilitation had little hearing and speech. 13% of them with mild and moderate hearing loss improved speech after receiving aural rehabilitation alone while 12% demonstrated the normal speech ability after both hearing and speech intervention. However, the profound patients still showed limited speech improvement. 这里,笔者将字数缩减到45个词,按照150字数来分配,不到要求的三分之一,比较合理,留有足够篇幅为其它摘要部分使用。基于精简原则,这里省去试验患者的具体数目,替之以百分比即可。本文修改主要遵循下面几点考虑:

 

1.              在句子结构设计上,力求层次分明,意义连贯,一气呵成,使用“while”这种连接词有较好的效果,可以强调句中的转折和比较的意思,使得在比较两种不同的康复训练方法时,让所产生的不同结果显得清清楚楚,这恰恰是本文的核心之处。另外,使用“however”副词,笔锋一转,进一步说明极重度听力损失的康复效果仍然不理想,使其结论合理也自然。

2.              在用词上,应该下功夫,仔细推敲,选择既能准确表达原文意思,又能符合译文的风格的词语,可以创造出较好的效果,如对“无听觉言语能力”的翻译,按照中文习惯,我们自然会想到使用频繁的否定词,如“no”或“none 等,但是根据听力学原理,我们知道在现实中,完全没有任何听力或言语能力的患者很少,所以笔者选用了“little hearing and speech”的翻译,从而避开了否定词的使用。“重度患者言语功能不全”可译成“However, the profound patients still showed limited speech improvement”。这里,笔者理解“言语功能不全”的意思应该是即使经过康复训练后,重度患者的改善仍然有限,于是,用“limited improvement”较为准确。

3.              细心的读者会看到,这段翻译试图避免重复使用一些主要术语,比如“听力和言语康复”的翻译,既可直接译成“rehabilitation”,也可加一些定语“aural rehabilitation”,也可译成“hearing and speech intervention”等,只要上下文意义清楚,不一定非得使用同样单词来表达相同的意义,这是一个重要的写作技巧,使用得当,译文能大大增色,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值得借鉴。

4.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摘要写作中,我们应该学会灵活运用一些关键词语,有目的地去突出摘要试图表达的主题思想,比如修改后的译文用了“alone”和“both”这两个对比明显的副词,进一步强调仅仅运用一种康复训练远不如综合使用多种方法的效果好。最后一句使用“still”一词,揭示出听力言语康复不是万能的,必须考虑患者的听力损失程度,根据目前的技术和经验,极重度听损患者可能还是无法获得较理想的康复效果,我想这是原论文作者试图留给读者的一个思考。

 

目前,笔者在审阅国内学术期刊的英文摘要翻译时,除了上面谈到的问题外,还有其他几点需注意:

 

1.    摘要句子开始几乎千篇一律,没有创意,大多是用动词不定式开始,比如《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第124期中有14篇有英文摘要的研究文章,其中12篇是以动词“To study, to evaluate, to investigate……”作为句子开始,读起来格式化。姑且不论这些动词的使用是否合适,因为,有些论文只是综述,或是案例报道,并不完全是试验研究,或评估,或探索。我们应该学会聪明地将论文重点放在摘要开始,以此吸引读者的兴趣。聪明指得是要巧妙,不经意,没有故作玄虚之态,却有画龙点睛之意,这就要求作者必须首先充分理解论文主题和研究的结果。下面这个例子值得学期。2007年《美国听力学学会杂志》发表一篇题为“Psychosocial Correlates of Hearing Aid Adjustment”的论文是这样开始的“Despite considerable evidence regarding the detrimental effects of untreated hearing loss, there continues to be an underutilization of hearing aids by adults”。中文译成“即使有大量事实已证明没有干预的听力损失带来的严重后果,成人助听器使用率偏低仍然没有得到改变”。这是一个非常肯定、明确的表述,提出了一个似乎显而易见的问题:既然不带助听器会产生严重后果,为什么患者仍然没有使用助听器呢?迫使读者继续阅读,从作者文章里去获得答案,可以说引人入胜,非常巧妙,值得学习。

 

再看另一篇文章,发表在《美国听力学会杂志》2007年第183期,题为“The Impact of Tinnitus on Quality of Life in Older Adults”。论文主要讨论耳鸣对老年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这是迄今涉及耳鸣患者人数较多的一次研究,历时三年,共有2800名年龄在53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参加。作者为了强调该项研究的这一点特点,精心设计了下面这一句话,作为其摘要的开始,“Few population-based data exist to assess the impact of tinnitus on quality of life”,中文译成“目前几乎没有基于人群分析耳鸣对生活质量影响研究的数据”。用“few”这种带有否定意义的形容词作为摘要的开始是需要勇气,更重要的是需要翔实的研究数据来支持这种勇气,也许恰恰因为这样,会引起读者极大的兴趣。

 

2        有些作者习惯将某一项试验结果提到较高的角度来介绍,试图强调该研究的潜在的重要意义,这是因为我们常常将某一试验的具体目的和该试验可能在实际运用中 产生的影响混淆起来,这和中国的文化有一定关系,我们可能比较关注试验研究潜在的作用,而西方研究者则更关注某一具体试验可能发现的具体结果。因此,在撰写英文摘要时,我们应该考虑到这种差异,避免这些常见的句型:to study…in order to…/ to explore… so that …/ to establish…. to 等,而介绍目的时尽量具体为好。

 

3.        国内作者在书写英文摘要面临较多的另一个问题是时态的使用。一般讲,时态不宜使用过多,主要集中在过去时和现在时,除了特殊情况,将来时和进行时使用较少。描写已经发生的具体研究活动、试验程序、调研流程等一般用过去时态,而评论和结论应该用现在时。已经完成的研究可用完成时态。在一篇短短的摘要里,时态最好不要频频变化,最好简单和统一,显得流畅和通顺。有时,作者在介绍某一已经完成的研究成果时,通常也可使用过去时,比如发表在2007年《美国听力学杂志》的文章:NIDCD/VA Hearing Aid Clinical Trial and Follow-Up: Background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代表了目前综述型摘要时态的使用:This report provides background regarding the Long Term Follow-Up of Patients in the NIDCD/VAHearing Aid Clinical Trial study and serves a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detailed reports that follow in this issue of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udiology. The authors investigated five- to seven-year benefit/satisfaction in participants from the original NIDCD/VAHearing Aid Clinical Trial. The new study was designed to investigate current use of the original study hearing aids, to compare changes in selected audiological measures, and to assess possible predictors of long-term hearing aid use. The outcome measures included estimates of speech intelligibility in quiet and noise, self reported patterns of hearing aid usage, self-reported estimates of activity limitations and quality-of-life issues, estimates of hearing aid satisfaction, and self-reported hearing aid benefit. Overall, the short-term benefits of hearing aid use observed during the original trial were noted to persist in the long term.

              首先,作者以介绍该研究背景开始,使用了现在时,然后,通篇使用过去时总结了该项研究的主要工作和结果,时态简单明了,所有读起来可以一气呵成。

 

4     英文摘要书写一般用第三人称和主动语态较好。避免使用第一人称主要是让论文显得中立,不带有个人色彩和偏见。笔者从过去几年审阅过的英文摘要稿中,不完全统计至少发现有20%左右的作者常常使用“at our/my hospital”,“in our/my experiment”,“We suggest that”类似的第一人称。在科技论文里,被动语态的使用曾经比较流行,但是现在一般不再提倡广泛使用。象“Nature”和“Cell”这些国际知名科技期刊均要求尽量使用主动语态。主动语态形式精简,主宾关系清楚,相对于字数受限的文体,尤其重要。下面这个摘要是我们常常见到的:The guinea pigs were injected with kanamycinAt the same timethe EGb761-intervene groups were set upAfter the experimentthe auditory function was measured with ABRThe animal model of kanamycin-induced deafness is well established. 这里共有四个句子,全是被动语态,并且句子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显得非常乏味。

 

一篇言简意赅的英文摘要可以使人过目不忘,是介绍作者科研成果的最好的桥梁,尤其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优秀的摘要可以大大提高检索和浏览频率,起到非常重要的“广告”效果。因此,我们希望提高撰写英文摘要的能力,让更多的中国听力学的研究成果传播的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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